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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中国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进行修改
发布日期:2011-1-28 点击次数:3005
近日,国务院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》,对部分行政法规进行修改和废止。其中,对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修改。
       《决定》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等进行了修改。其中,将第二十九条中的“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”修改为“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图书脱销”。将第三十条中的“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声明”修改为“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声明”。此外,决定还对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等法规中的规定进行了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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